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350vip浦京集团校发〔2025〕58号)中有关规定,学院开展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年总结工作
(一)时间、地点安排
学年总结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有关单位自行安排。
(二)工作步骤
学年总结分动员、个人总结、民主评议三个步骤进行。
1.动员:各有关单位应向学生宣传学年总结的目的意义、日程安排,并就个人总结、民主评议、评优的原则及方法提出明确的要求。
2.个人总结:每名学生围绕一年来在德智体美劳等各个方面的综合表现做认真、全面总结,并向班级同学进行汇报,目的在于发现问题、找出不足,促进个人成长。对自我总结不认真的学生,要暂缓评议,并取消一系列评优资格。
3.民主评议:在学生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各班级对每名学生给出客观评价,发现问题,找出不足,以促进学生本人的成长。
(三)工作要求
1.各年级要高度重视评优工作,班主任、研究生辅导员(教师)应深入各学生班级、团队、实验室,专职学生工作干部要深入年级、团队。班长要对一年来的班级工作做出总结,肯定成绩、发现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2. 各年级以开展学年总结工作为契机,着力提升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为善表达者创造更多的机会和舞台,给不善表达者更多的熏陶和勇气,并进而全面提高学生的交流表达能力。
二、年度评优工作
(一)评优项目
陈赓奖学金、学术标兵、创新标兵、自强标兵、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优秀寝室标兵。
(二)申报条件
1.大二及以上年级的全日制本科生可申报。
2.各项目申报条件见《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350vip浦京集团校发〔2025〕58号),申报者要符合中所规定的其他申报条件并填写相应申请表。
(三)申报名额
1.陈赓奖学金: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评选,在学术标兵、创新标兵、自强标兵、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最优者产生。
2.创新标兵:各有关单位推荐名额由校团委依据参加校外科技创新竞赛获奖情况确定,具体名额分配见《2024—2025学年度各学院评优比例和推荐名额》(附件1),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评审,优先考虑在超一流竞赛中成绩突出的个人。
创新标兵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申报。最终确定不多于10名学生获创新标兵称号。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级、优秀寝室:各有关单位申报名额见《2024—2025学年度各学院评优比例和推荐名额》(附件1)。
4.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自强标兵:各有关单位推荐名额为1个。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申报。最终每个奖项确定不多于10名获奖个人。
5.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标兵:各有关单位推荐名额为1个,申报条件为大二及以上年级的全日制本科生。最终每个奖项确定不多于10名获奖个人或集体。
(四)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线上申请的说明
1.线上申报
2024—2025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级、优秀寝室需要通过智慧学工系统荣誉称号申请,申请时间为10月1日—10月8日,其他评优项目线下申报。具体操作程序见有关通知。
2.线上审批程序
(1)三好学生
学生申请-辅导员审批-副书记审批-学工处审核
(2)优秀学生干部
学生申请-辅导员审批-副书记审批-学工处审核
(3)三好班级
学生申请-辅导员审批-副书记审批-学工处审核
(4)优秀寝室
学生申请-辅导员审批-副书记审批-学工处审核
3.三好学生申请批次
申请批次为“2024—2025学年度三好学生评比”。
4.优秀学生干部申请批次
申请批次为“2024—2025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
5.注意事项
(1)三好学生申报条件要求学年学习成绩分数在85分及以上。
(2)优秀学生干部申报条件要求学年学习成绩居所在年级、专业或班级前5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居所在年级、专业或班级前30%。
(五)创新标兵申报要求说明
1.获奖的竞赛、发表的论文、授权的专利及其他专长为评选学年周期内(即2024年9月1日起至2025年9月1日止)获得,其余时间不予认定;
2.填报获奖奖项须为在《哈尔滨工程大学2025年度学生创新创业校外竞赛库》中的竞赛获奖项目,限报两项代表作,同专利共计限报2项。
3.填报论文须为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4.填报专利须为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且须为第一完成人,同论文共计限报2项。
5.其他专长可填报作为负责人或主要成员的科研项目、国创项目等各类体现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活动成果,限报1项。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转专业学生申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原学院(部)评选,占原学院(部)名额,纸质版与电子表的汇总表在原学院(部)填报并标明现学院(部)名称,智慧学工荣誉称号申请需要通过现在学院(部)申报。原学院(部)辅导员帮助协调,转专业学生申报其他项目的在原学院(部)评选并申报。
2.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标兵要在各学院(部)所评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级、优秀寝室中产生。
3.评选条件中要求全班评奖学年内全班成绩无不及格,是指截至评选日期全班同学无不及格,补考通过不计算为不及格记录。
4.各奖项评选条件中所要求的学习成绩排名原则上各学院(部)二年级学生以年级为单位排序,三、四年级学生可以按专业进行排序。
5.优秀学生干部参评范围为在班级、校院学生会、校院研究生会、校院团委等学生组织和2025年度通过校团委年审的学生社团、学生自管团体等团体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
三、评选要求
1.评选采取申报制,不申报者不参评。
2.评优工作依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350vip浦京集团校发〔2025〕58号)执行。
四、时间安排及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相关要求
1.标兵类奖项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1)申报表(需提交纸质版):“创新标兵”“自强标兵”“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标兵”。以上材料均需正反面打印。
(2)汇总表(需提交电子版):“创新标兵”“自强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包含心理委员系列)、“三好班级”“优秀寝室”汇总表。
(3)评审表(需提交纸质版):“创新标兵”“自强标兵”“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标兵”。以上材料均需正反面打印。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级”“优秀寝室”无需提交申报表。
3.汇总表、申报表纸质版均需要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部)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部)公章。注意不能加盖学工办公章。
4.申报理由填写要求:字数限制在150—200字左右,事迹介绍部分表述上要简明扼要,围绕申报奖项特征,不要对候选人曾获得奖项作流水账式的罗列。
5.标兵类奖项需提供事迹材料,撰写要求为:每位“创新标兵”“自强标兵”“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标兵”申报者在提交申报表的同时,需提交一份1000—15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介绍。自拟题目、以第三人称撰写,内容上要实事求是,语言简练,避免空泛或面面俱到,要重点体现申报奖项特征的突出事迹,请勿在材料内加入照片。
6.创新标兵申报要求:申报者提交报名表同时提交校团委出具的竞赛获奖认定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和专利授权书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
(二)报送要求
1.各年级报送的推荐人选无异议并审核无误后,申报材料以年级为单位9月26日10:00前上报学院。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级、优秀寝室提交线上申请时间为10月1日—10月7日,请仔细审核申报资格与申报项目是否正确。
3.各年级报名标兵评比的学生需要填写申报表(附件4需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2024-2025标兵评审表(见附件9电子版)、1500字事迹材料(电子版)。
附件1:2024-2025学年度各学院评优比例和推荐名额.xls
附件2:2024-2025学年度各学院学生心理委员评优比例.xlsx
附件3:各类汇总表.zip
附件4:各类申报表.zip
附件5:2025年各学院评优工作信息表.xlsx
附件6:哈尔滨工程大学2025年度学生创新创业校外竞赛库.pdf
附件7:关于“学生评优申请”业务流程的说明.zip
附件8:《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pdf
附件9:2024-2025年度标兵评审表.xls
联系人:郭天是 18800463878